外匯

更新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

資金存入

  1. 入帳銀行名單*請參考 存款:收款銀行戶口
    *必須將銀行收據傳真至本公司期貨部 (852) 2277 6866 或電郵至 futures@phillip.com.hk 並以電話確認收妥。
  2. (客戶可以選擇存入輝立接受之外幣作為買賣所需之按金,並進行交易。若客戶港幣結餘或以港幣結算的總結餘不足或客人因交易產生之虧損,而導致港幣的按金結餘(Margin Excess)出現負數(貨幣結餘減按金要求),此結欠則會被收取利息。
  3. 客戶從外匯戶口提取外幣(除美金外)到其本地銀行戶口或任何貨幣到海外銀行戶口,客戶必須以電匯(TT)方式提款,並填寫電匯表格及交回正本予輝立。 而電匯提款會被收取費用,每次約為400港元,輝立會在客戶戶口扣除該筆費用。而實際費用則需在每次匯款前向外匯部門查詢。至於客戶會否被有關銀行另行收取費用,客戶應向其銀行查詢。
  4. 除非得到客戶指示,輝立不會自動為客戶兌換其戶口內的其他貨幣以抵銷任何貨幣欠額或按金結欠,但輝立仍保留有關及最終權利。

其他

  1. 客戶持倉過夜時,倉位買賣價會因應每日外幣息差而調整,輝立會因應市況為外匯產品的息差制定每日持倉換匯點數(Swap Point),有關詳情客戶請參考 外匯交易:貨幣利息
  2. 如客戶的戶口結餘低於維持保證金時,輝立會透過電話、電郵或流動電話短訊(如適用)等途徑,發出追加保証金通知/補倉指令。客戶必須存入/轉賬所需之補倉金額至回復初始保証金水平或自行平倉。否則,本公司會把其倉位強行平倉。
    另外,在市況大幅波動下,本公司並無責任向客戶發出追繳保証金通知,客戶務必留意自身的持倉情況。當戶口結餘低於維持保證金時,客戶可能會被強行平倉而不作另行通知,客戶需要對此虧欠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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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852) 2277 6555
傳真 : (852) 2277 6008
電郵 : cs@phillip.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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